山西省文物局近日发布通知,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申报,市文物部门推荐、省局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将16处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列入山西省第一批专题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将运城市、晋城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列入第一批综合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山西省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
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专题性)
1、大同市浑源县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2、朔州市应县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3、太原市迎泽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4、太原市晋源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5、吕梁市柳林县古街文物保护利用示苑区
6、吕梁市临县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7、晋中市左权县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8、长治市武乡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9、长治市平顺县古建筑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0、晋城市高平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1、晋城市陵川县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2、临汾市霍州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3、临汾市襄汾县陶寺遗址保护利用示范区
14、运城市盐湖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5、运城市永济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6、运城市芮城县古建筑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山西省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
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综合性)
1、晋城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2、运城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来源|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