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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之心庄周的爱情世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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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正文之前,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题目,以免那些过于聪明的读者误解我的意思。蓬之心,心为茅草壅塞,看待人或物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其一,仅从实用的角度看它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利益和价值。这其二嘛,请参看《逍遥游》中庄子就惠施培育出的大瓠的一番讨论。若心不为蓬所塞,心又将去往何方呢,它以大瓠为舟泛游于江海之上,心之逍遥可否免去漂泊之苦呢?

两旁的柳树因街道上扬起的灰尘穿上了新衣服,它们呆呆地看着那些为它们制造新衣的来往车辆。一只白色的蝴蝶穿行在柳林之中,它要去寻找它的伙伴,只因它做了一个梦。梦中,它是在漆园昼寝的一个人,至于那人整日思考的哲学问题它可没记得多少,不过漆园的那片盛开的花丛却使自己心向往之。橙黄的花瓣与阳光相映成趣,若能栖止于点点橙黄橘绿享受五月艳阳的温暖,也不枉此一生了。它飞行了许久也没有找到那片花园,街道上那么多行人并没有梦中的他。即便找到了我的亲人它们能解答我的疑惑吗,我现在这么没头脑地到处乱飞反倒更像是梦,梦的主人又从何而来呢?蝴蝶开始怀疑了,多么可怕啊,千万不要怀疑眼前的事物。只因这思维的指针逆行,便幻化出这世间种种稀奇古怪来,跨越千古,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落幕。

“怎么,又梦到蝴蝶啦,还是梦见自己醉倒在哪个温柔乡了?”

这六月的骄阳惹的人昏昏欲睡,庄周正在厨房烧火,一不小心竟然睡着了,还好火没烧着自己的衣服。他的妻子田曦拿着擀面杖一把把他敲醒。

庄周,世界级散文家,哲学家,曾发表过散文《逍遥游》、《齐物论》等,一举成名。田曦,魔法世家的大小姐,在庄周享有盛誉时嫁给了他,曾经的她端庄淑雅,幽贞瑰丽……即便称不上倾国倾城,但那么多排着队请她吃饭的男子,估计她吃上一辈子都吃不完。谁也不知道他们为啥住在了农村,准确地说是农村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就算那些懂些网络知识的乡村男女,上网搜索“魔法世家”“庄周”“逍遥游”什么的,要么早已作古,要么根本不存在。

庄周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急忙捡起带火是木棍丢到灶膛里面。

餐桌上的面条貌似没那么美味,庄周没吃几口便放下了碗筷。田曦这次没有像往常那般唠叨,只是叹了口气说道:“当初结婚时的那些存款也快用完了,就算是这种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了。亲戚朋友们早把我们忘在一边,靠他们接济是不可能的了。周,我们出去找份工作做吧。”

庄周拿起筷子,闷声吃饭,并未言语。

饭后,庄周去菜园逛了一遭,由于不下雨和没人浇水,黄瓜,番茄的花都蔫了,更别说能结出什么果实了。天空灰蒙蒙的,或许蔬菜们能得到早已期待许久的雨水。到远处去看看吧,虽然不知在这居住了多少日子,村里的人倒是没认识多少,整个村庄是啥样的尚有许多模糊之处。

他无心赏玩街景,停下脚步时,已处在一片荒冢之中。即便那些立有墓碑的坟墓如今也没有多少人记得他们吧,若非大奸大贤、大善大恶,死后连个名字都留不下来。若是以天地之心衡量,那世间的一切都无关紧要了。再走几步,见一新坟,泥土尚且湿润,一少妇坐在坟边,身着缟素手持火把,用火烘烤那坟上泥土。

庄周煞是奇怪,不禁问道:“娘子,你烘这泥土干什么,难不成这坟中的人托梦告诉你他在棺材中住得太冷?”

“他要是能托梦告诉我就好了。”那少妇娇声叹息。

“他是谁,你想让他告诉你些什么?”庄周说着也坐在了坟土旁边。

“是这样的,坟里的人是我丈夫。我们婚后恩爱无间,相濡以沫。可没成想没几个月他就遭了天灾人祸,不幸亡故。所幸他为我付出的也差不多了,我也没剩下多少遗憾。你知道的,女人的美貌维持不了多长时间,若不趁早改适他人,无青春是无爱情可言的。我本人比较迷信,害怕他阴魂不散以后缠着我不放,毕竟我们度过了不少恩爱的时光。曾经有个道士跟我说,当太阳晒干了坟上的泥土,一切鬼魂都无处潜藏了,我倒要看看这人到底有没有魂魄。可是奇怪得很,前些天那么大的太阳偏偏今天乌云密布,奴家心急,就找火把来烘烤这泥土,以代太阳之劳。”

“娘子,想要这土变干燥是很容易的。只是你这火焰微小,承受不了泥土的湿气,小生愿意代娘子完成心愿。”庄周说完便欲从她手中取那火把来。

听了这话,那女子笑容可掬,忙将火把双手奉上。庄周将火把抛到坟上,运起法术,整座坟如汽油一般燃起熊熊烈火,过了片刻,他向火焰挥了挥手,火焰像只小猫一样乖乖的藏起了身。再看那泥土时,别说干燥了,甚至连一个水分子都没有。

少妇起身,向庄周道了谢。说道:“既然坟土已干,奴家也该回去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有结果了。”

庄周也起身,陪那女子走了几步。可也就走了几步而已,天空便倾泻串串水珠,别说这座坟了,所有的坟都瞬间变得水淋淋的。

“哎呀,这可咋办啊,那道士可没说会有下雨的事。”少妇人焦躁起来。

庄周掩面偷笑,拉着那女子的手说道:“别管这事咋办了,先找棵树避避雨再说吧。”

庄周回到家时,几乎变成一个水人了。田曦迎上前来,给他拿了身干燥衣服,嗔问道:“下雨了也不知道找个地方躲避吗?真真是傻到家了。”

“家家户户都关着门,我最终不还是得回到曦曦身边避雨嘛。”

“你干什么去了,半天了才回来?”

庄周换好衣服,扶她坐在床上:“我今天遇到了一桩奇怪至极的事情。”

“你哪天不遇到奇怪至极的事情?不过看在我今天有兴趣的份上,说来听听吧。”

庄周注视着她娇艳的面容,把上午的经历一股脑都说了出来。末了,庄周感慨到:“夫妻身上那根维系情感的红绳就这么易断吗,究竟是什么力量让她们聚和散的呢?”

田曦回道:“若说是爱情使他们相聚怕你说我肤浅,是欲望让他们分离算是一个答案吧。”

“假如我庄周不幸亡故,曦曦会改嫁吗?”

“你……好好的说这种话干嘛?”曦曦将手指按在他的唇上。

庄周那梦幻般的双眼还是那么一往情深。

“我说我不会你会相信我吗?”

沉默了一会儿,田曦说道:“周,你知道为什么古代的男子都要求女人从一而终吗?”

“自私—”

“不对。”

“孤独—”

“大错特错!”

曦曦看他还在思索,忍不住说道:“照你这思维模式恐怕想一天也想不到……”

听到这个“恐”字庄周恍然大悟,“恐惧”二字脱口而出。就像古代的暴君临死前杀掉那些女人陪葬,很有可能是因为内心的恐惧,因为他知道她们对自己不是真心的,她们大多是迫于自己的权势罢了。当人们知道自己活在虚伪的世界之中时没有不感到恐惧的,而恐惧理所当然地者转化为暴力。爱上一个人最终目的是得到,只是对“得到”的需求不同而已,有的人得不到她的身体誓不罢休,有的人得到她一个笑容一句情话便心满意足了。女人的恨是激起男人原始欲望的催化剂,只有绝对的冷漠才能摆脱男人的纠缠,然而,女人是达不到“绝对冷漠”的。“爱情”类的小说之所以广收欢迎,正是来源于它的虚幻,而最完美的结局便是共赴黄泉,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如此。假如梁山伯死后祝英台和马文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观众会骂死作者的。死亡意味着失去,所以才会强制女人从一而终,以证明他最后的“恐惧”。

“曦曦,你有什么未完成的心愿吗,为夫就算豁出性命今生也要助你实现。”可能是因为想的太多,一时间情绪比较激动,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曦曦痴痴地看着他,在回忆,还是在预谋?庄周已经开始后悔了……她闭上眼睛:“亲爱的,先为我做份晚餐吧。”

清晨,田曦像往常那样准备早餐,随后庄周也来到了厨房。

“咦,今天怎么不睡懒觉啦?”田曦惊讶地说。

“曦曦,我想了一宿,我决定去见见我的老朋友惠施,谋份差事。”

“咄,先不说你和他交情咋样。就凭你之前嘲讽人家那事,把你的仕途都给堵死了。”

曾经,惠施任魏国国相,庄周把惠施比做吃腐鼠的猫头鹰,把国相之位比做腐鼠;而自称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的鹓鶵。好生讥讽了他一番,如今再去求助于人,岂不是出尔反尔,自己连猫头鹰都不如了。

“曦曦,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这都过了多少年了。时代早都翻天覆地了。”

吃过早餐,田曦见庄周心意已决,仍劝说道:“周,我们一起把田地里的草锄掉,种上玉米,来年总会有收获的。我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只要我们能一起辛勤劳作,便心满意足了。”

庄周走到内室,取来一个包裹,说道:“这里有我偷偷存的两万块钱,够你在家维持一段时间了。曦曦,好生在家等着我回来。”

“你真的要去吗?”田曦见自己挽留不住,忍不住泪水簌簌而落。

“我陪你!”

庄周擦了擦她的眼睛:“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咋就哭了呢。我也不知道外界如何,但社会险厄,人心叵测,自古皆然,借用西哲的话说,那简直是他人即地狱呀。幸好周有几分机灵聪敏,一个人勉强应付得过,万一有什么意外我可没时间照顾你。”

从他看到她的第一刻起,她便了解了他,认定了他,此时多说已毫无意义。田曦止了哭泣:“即便要去,也总不能穿这身衣服就这么上路,看着像个叫花子一样。我去拿些东西来。”

田曦取出一件紫色长袍,一柄剑,一个包袱。此袍,此剑只在庄周见赵文王时穿戴过一次。这是一柄至柔之剑,刃如霜雪寒光四溢,锋似弱水无孔不穿。天子佩之,上决浮云,下绝地纪,匡诸侯,平天下。穿上这件长袍,身隐于无形,心藏于无知,识万物之幽微,通造化之玄奇。

“包袱里是些干粮和衣物,还有那些钱,我在家里,用不着这么多钱的。”

“曦曦尽管放心好了,我更用不着这些东西。”

两人推辞一番,最后决定钱留下,包袱带上。

庄周换上长袍,将剑隐于袖中,顿时英姿郁勃,焕然一新。虽然是炎炎夏日,但穿上这件长袍并无闷热之感。转念一想,又把剑放到了田曦袖中,说道:“曦曦,一定要收好这把剑,我这一去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要记得——不论遇到什么麻烦,没有这把剑斩不断的。”

雨中的女子,埋葬爱情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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