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近日,柳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柳林县某行政单位和某花卉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柳林县某行政单位与原告某花卉店因工作原因,建立了长期买卖关系。年至年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购买租摆花卉绿植,截至目前,被告尚欠原告部分花卉绿植费用未支付,原告经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年7月8日,特邀调解员张德明接到案件认真查阅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和解。经了解,原告花卉店占用了被告单位院内的场所,被告要求原告腾交房屋后支付其花卉绿植费用;原告则要求被告支付花卉绿植费用后腾交房屋。调解员听取双方意见后,找准矛盾根源,向双方释明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巧妙运用“听、理、劝、退、和”五字工作法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化解了双方多年未化解的纷争,原告限期腾房,被告按时向原告支付花卉绿植费用,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本次调解本着合法、自愿、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既有效、及时、快速地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高毓苑
编校:蔡欢欢
原标题:《多年纠纷一朝化解——柳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行政机关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