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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2 10:21:00

平台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扶持+大额财政月度奖励(点击咨询)

大额(增值税/所得税)退税政策

郑州平台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打造产业园,明确税费减免措施

8月29日,郑州市发布关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加快实[shi]施数字化[hua]转型战略,做强做优郑州市平台经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政策主要适用于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wei]双边或多边用[yong]户提供交易和服务的第三方平台[tai]企[qi]业,以[yi]及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品销售且网络销售额占[zhan]总销售额20%以上的限额[e]以上商贸类企业(不含烟草类企业),企业需为[wei]在郑州[zhou]市注册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

优化平台经济发[fa]展环境

单个企业年度租赁费奖补总额最高万元

放宽登记条[tiao]件[jian]。放宽[kuan]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tiao]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探索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创新税[shui]务服务。探索开展为平台企业以及平台内经营的自由职业者提供申请普票增值税电子发票等[deng]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服务,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改善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zi]、商业圈融资、企业圈融资、知识产权[quan]质押融资[zi]等创新实践。支持平台经济企业[ye]以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实施兼并重组,引导商业银行[xing]积极稳妥开展平台经济企业并购贷款业务。

降低经营成[cheng]本。进一步[bu]降低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水平,为[wei]平台经济发展[zhan]提供有力支撑。对平台企业自用宽带、云服务及数据中心资源(服务器)租赁给[ji]予50%租赁费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补[bu]总额不超过万元。

完善配套物流仓储设施。支持企业在重点和市场布局建设海外仓,认定为跨境电商海[hai]外仓的,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引导省内龙头[tou]物流企业与平台企业统筹建设物流设施,共享信息平台和运[yun]行网络。

支持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在郑设立平台经济产业园

引进优势平台企业。加快推进市场[chang]准入便利化,支持[chi]平台企业在郑发展[zhan],对引进[jin]的平台企业,当[dang]年销售额超过2亿[yi]元(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万元(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万[wan]元奖励。对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做大骨干平台企业。支持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建设自营平台开展网络零售。对当年销售[shou]额超过10亿[yi]元,且近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0%的自营平台企业,对其用于经[jing]营的银行贷款按其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万元。对当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亿元(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亿元(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加快电商平台发展。对纳入社消零限上统[tong]计的直播电商企业,年直播带货销售额首次超过万元、万元,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非首次达到万元但申报额较上年度同比增长0%的,给予10万元存量[liang]奖励[li],且以上年度申报额为基数(上年度未达到万[wan]元的,以万元为基数),每超额万元给予1万元的增量奖励。每家企[qi]业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

打造平台经[jing]济产业园。支持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在郑[zheng]设立平台经济产业园。对园区新注册[ce]企业在50家以上,且社消零[ling]年综合贡献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平台经济产业园运营单位50万、万、00万元运营奖励。

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平[ping]台经营者应根据平台就业特点,为从业人员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防范和化解其职业伤害风险。

山西省吕梁市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

一、柳林县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背景

为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支持[chi]网络货运企业发展,并能融入全域性招商工作,吸引优质高效的网络货运企业落户柳林,培育智慧物流新业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促进网络货运与仓储、金融、贸[mao]易、多式联运等领域[yu]一体化发展,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dong]我县经济转型高质量[liang]发展,创优[you]营商环境。

二、柳林县网络货运[yun]平台税收优惠[hui]政策支持对象

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柳林县。

2、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三、柳林县网络[luo]货[huo]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省级税费分成部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费省级分成[cheng]增量部分(年[nian]至年,税费省级分成[cheng]增量以年缴纳税费省级分[fen]成为基数;年至[zhi]年税费省级分成增量以上年度缴纳税费省级分成为基[ji]数),由县财政部门待市财政按季拨付后完善财务处理,先垫资按纳税[shui]当月[yue]税[shui]费在次月5日前[qian]全部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

2、关于市、县[xuan]税费分成部分,以年缴纳税费市、县[xuan]两级分成基数,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费市、县两级分成增量部分,由县财[cai]政部门按增量额度98%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ping]台企业;试行期满后以企业上年[nian]度缴纳市、县(市、区)税费分成数为基数,按本县增量额度98%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一月兑现一次,于次月25日前[qian]拨付到位。

、对企业的投资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员工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前[qian]教育予以保障,企业的投资人子女与当地居民[min]享受同等入学政策,保证%入学入园;企业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员工(非本地户籍)子女,根据柳林县入学入园政策,保证%入学入园;企业的投资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员工子女申请高中转学的,积极协调按县教[jiao]育局有关转学规定给[ji]予办理。

4、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为新入驻企业提供土地以及办[ban]公场所,开展一网通办渠道为企业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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