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吕梁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刘志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海燕、刘旭平、副县长李喜平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丽景一号小区、穆村中学、柳林镇*府、上海实验小学、高速东出口公园、土地巷国道口,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形式详细了解了我县城区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等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审批服务管理局、教科局等部门分别做了汇报。执法检查组组长、成员分别发表了意见建议。
刘建国提出,城市绿化条例要实施好,首先要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目标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和宣传好《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统筹资金投入,加强县城绿化项目建设。要加大规划、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实效和能力。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美丽宜居柳林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记者:刘全
柳林融媒